《春秋》,即《春秋经》,又称《麟经》或《麟史》,中国古代儒家典籍“六经”之一,是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。也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国史,现存版本由孔子修订而成。
《春秋》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,然而几乎每个句子都暗含褒贬之意,被后人称为“春秋笔法”、“微言大义”。后来出现了很多对《春秋》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补充、解释、阐发的书,被称为“传”。代表作品是称为“春秋三传”的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。
至迟自西周起,就有太史记载国家大事;
《春秋》是由鲁国史官记录大量当时本国诸侯,大夫,国人等失礼非礼之事;鲁国史官也会收集其他诸侯国公侯大夫等失礼非礼之事,会记录诸侯国公侯间大夫等间书信内容,比如晋叔向与郑国子产关于铸刑书的书信,其中记录了齐国史官因为保持真实记录而被杀掉的事件等等;
在每一季的开始,一般要写“春”到“冬”四季的季节。古时历法先有春秋,后分冬夏二时。因此把国史记载叫做《春秋》,这可能是“春秋”作为史书名的来由罢。
现存《春秋》,从鲁隐公记述到鲁哀公,历十二代君主,计二百四十四年(依《公羊传》和《谷梁传》载至哀公十四年止,为二百四十二年,《左传》多二年),它基本上是鲁国史书的原文。
相传《春秋》之书出于孔子之手,旧时有“文王拘而演周易、仲尼厄而作春秋”之说。
但后世亦有不同说法,清人袁谷芳《春秋书法论》说:《春秋》者,鲁史也。鲁史氏书之,孔子录而藏之,以传信于后世者也。石韫玉《独学庐初稿·春秋论》也说:《春秋》者,鲁史之旧文也。《春秋》共十二公之事,历二百四十年之久,秉笔而书者必更数十人。此数十人者,家自为师,人自为学,则其书法,岂能尽同?
虽然春秋之作者有争议,但其经过孔子之手修而改之,则无大异。事实上,春秋作为一鲁国的史书,其作用早已超出史书范围,春秋用词遣句“字字针砭”成为独特的文风,被称为春秋笔法,为历代文代史家奉为经典。
《春秋》所记,是二百四十多年的春秋各国大事,现所存全文,不过一万六千多字,但据曹魏时的张晏和晚唐时人徐彦引《春秋说》,都说是一万八千字(张说见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·集解》引,徐说见《公羊传·昭公十二年疏》引),可见《春秋》原文,从三国以后脱露了一千多字。很多大事遗漏记。